po18脸红心跳 - 耽美小说 - 八千里摇滚迷情路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风都变了。

    舞台光调成了幽蓝色,追光灯打在胥罡头顶,有明亮的光晕更有深沉的幽影,一个人站成一杆枪,光明与黑暗并存。

    胥罡弯腰从地上拿起长笛的时候,全场都要疯了。

    最靠近舞台站了个年纪不大的少女,激动的挥舞着荧光棒尖叫连连:“胥罡我爱你!”

    喧闹注入一丝清冷,幽幽笛声响遍全场,是视听盛宴更是无上饕餮的享受。

    “四十三年呀,望中犹记,

    烽火扬州路,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

    一片神鸦社鼓……”

    包秋秋瘦猴样的小身板抱着电吉他,灵活的手指耍花枪样的划过,随着曲子一路激进到巅峰,直接头发一甩,亢奋的滑跪了下去。

    胥罡跟他合作多年,配合默契的开嗓顶了高音,嘹亮悠长,嗓音不破气息不短,听的人简直麻了半边身子。全场气氛瞬间被炒到极嗨。

    胥罡今天穿的是铁锈红的宽大短袖T恤,胸口做了重工刺绣,绣的是一只锦鲤,一双大长腿上穿着的藏青色运动裤,随性的将裤脚卷到了膝盖上,露出精壮的小腿。他的头上戴了个黑色的金属简约款发箍,把头发推着向后,露出了饱满的额头,干干净净一张脸线条利落,唱歌的时候微微闭着眼扬着脸,北方爷们儿的粗犷硬朗带着点锋利和张狂,尤其是和着最后这一首歌,简直将那种顾盼间风流写意洒脱不羁的风范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爱到发狂。

    伴奏音乐利落收尾,胥罡平定着呼吸,音乐带来的亢奋在胸腔里激越回荡,一点点慢慢平息下去。目光无意识的扫过面前一排排挥舞着各种荧光棒标识牌条幅的歌迷们,然后他看到了那个两面之缘,哦不,加上飞机上匆匆一瞥,应该是三面之缘的男人。

    那人大半的身体都隐在黑暗里,却因为白皙的皮肤而从周围的歌迷中出浮凸出来。

    台上光线太亮,对比着台下更形昏暗。胥罡看不清那人的表情,依稀感觉得到,他并没像周围歌迷那么兴奋。不喜欢这最后一首烽火扬州路?

    也有可能。毕竟人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伴奏尾音最终淡去,今天的歌友会到此落下帷幕。

    意犹未尽的歌迷团结一致的喊起了口号。“胥罡,胥罡,胥罡……”

    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畅游的魂魄重归现实,胥罡这才感觉到身体释放出的疲劳的信号。

    唱摇滚是种很耗体力的事儿,即使为了这次巡演,他事先加大了健身房的训练,此刻一个多小时高强度不间歇的演唱结束,倦怠还是一窝蜂的涌了上来。

    歌友会的会长齐敏恰在此时,站在台下举手示意,胥罡借机把话筒塞给了她。

    齐敏清了清嗓子,转身对着一众激越难平的歌迷们:“罡哥唱的好不好?”

    “好!”

    “还想不想再听?”

    “想!”

    几声口号一声比一声亮,几乎掀翻屋顶。

    胥罡抿了抿唇,聚光灯灭了,光线恢复正常。隔得不算近的那个男人,他终于看清了轮廓和模样。

    有点轻微的耳鸣,是乐器声密集碾压轰炸过后的典型反应。

    索性盘腿坐在了地上,有点泼皮无赖,也有着接地气儿的亲切。

    胥罡示意齐敏把话筒递还给他,眼看着齐敏身边又有人递了礼物,有个小丫头一丝不苟的收好,摞在一堆盒子上面。那些都是歌迷送给他胥罡的。

    想跟这些人聊聊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想跟他们谈谈一腔抱负无处报国的辛弃疾,也想跟他们说说,这其间古典民族摇滚的糅合才是他想表达的主题,比较遗憾的是他还不擅吹笙。

    想了很多,最终也不擅言谈,直通通的来了句:“晚饭都吃饱了吗?”

    篮球馆里安静了一小会儿,不知道谁没憋住,扑哧一声乐了,然后有人大喊一声:“吃饱了,啃了仨大猪蹄子!”紧接着一个跟着一个,笑声连成一片,刚刚还是全民摇滚的场地,很快成了欢乐的海洋。

    “我喜欢这首歌,想带给你们。”胥罡习惯性的皱眉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自己不擅长的长篇大论:“九十年代中的硬摇滚,民族的,世界的。当时创作时候给了我很多灵感。”漠北民谣是胥罡另一首很受欢迎的单曲,名字是民谣,走的却是摇滚路线,带了些重金属的味道,乐器加的就是长笛。

    男人单手撑着地面轻松跃起,昂扬成一把出鞘的利剑,笔挺料峭:“感谢你们来听歌,谢谢你们的礼物。别乱花钱了真的,想表达心意,拿张纸条给我写两句话什么的就行。”

    胥罡没想到,他这随便的一句话,居然成了接下来八站歌友会的彩蛋环节,人人期待。

    “最后说一句,”胥罡扫视了全场一眼,双手握着话筒鞠了个躬,真诚的完全没有唱歌时候的痞气和不羁:“谢谢大家。”

    作者有话要说:

    听听九十年代精彩纷呈之轮回乐队。烽火扬州路带着那个时期比较硬骨的风格,后来解散后,原主唱吴彤的风格一点点偏回跟民族的融合,再到回归传统的路上。这人的嗓音很独特,总觉得听着有种:哦就是邻居家那个皮的不行的坏小子,爬树掏鸟窝下河抓螃蟹的主儿。

    他的歌个人还喜欢春秋配,赶圩归来阿哩哩,望春风,值得一听。

    最近写这文一直处于一种很癫狂的状态,写大章一首歌的时候,就是上下班路上戴着耳机单曲循环往死里听,听到走路跟装了弹簧差不多,觉得整个车厢老子第一哈哈哈。

    或许还是写浅了,可我也在尽力写出我想要的味道。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摇滚。

    太阳不落,摇滚不死。

    第5章 第五章

    C市是个火爆又多情的城市,是很多人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

    胥罡坦荡于几乎没什么人会认识自己,歌友会散了,稍微休息了半小时,就跟包秋秋两人去了洪崖洞。

    站在夜晚的洪崖洞从上往下看,江水黑黝黝流淌而过,隔岸有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的灯光,星星点点的疑似从天上一直连到了人间,漫天飞舞倒映在江水里,也有了波光粼粼的错觉。

    各家酒吧放的音乐打着架,你家是经典老歌再回首,我家是民谣金曲旅行。热热闹闹的,像C市热辣翻滚的牛油老火锅。

    胥罡跟包秋秋坐在酒吧门口的回廊上,一人端了瓶冰啤酒,吹着江风看着景儿,偶尔搭两句话更像是三句半,包秋秋是那三句,胥罡是那半句。

    “要我说喝什么啤酒装什么逼,好端端的不去吃火锅,脑子给鼓槌砸了吗?”包秋秋是个吃货,吃不了太辣还馋的要命,就一直惦记着C市这块儿的火锅麻辣烫冒菜小面:“你看你就是不懂货的外地人,这一小瓶啤酒值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