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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热,眼巴巴望着,像只被丢弃的崽子。过了会儿,白寻才朝门口挪了挪步子,独自出去了。

    拍摄从下午开始。

    汪源在片场忽然提起休息,倒让一干习惯了他工作狂模式的工作人员受宠若惊,个个儿都惊诧地望着他。汪大导演在这样的目光里头抽出根烟,逼逼叨:“这什么眼神?你们不想放假是不是?——都清明了给你们两天让你们回去烧烧纸,怎么看着还这么不乐意呢,还想留下来继续工作?”

    那必须是不想的,几个人忙不迭地摇头。

    休息啊……

    今年的清明过的晚,四月后旬才到。中国人向来重视这个节日,在外的也总要奔波回来,于祖宗坟前烧个纸泼两盅酒,絮絮叨叨自己这一年来的生活,当给他们汇报了。若是他们泉下有知,不要挂心。

    说归说,不过是活人的一点念想罢了。

    雨丝连绵,从夜晚起就没停过,细而密,倒真像是从天而降的一席珠帘。袁方来片场接人,在车上给司景和老板打报告,“好几年没回去烧过纸了,我也得回去看看。”

    司景知道他想去他奶奶的坟前待一会儿,没等旁边男人开口,就擅自做了主,“嗯嗯,回去吧。”

    末了还推了阚泽一把。

    气管炎晚期的阚泽也夫唱夫随:“是该回去。”

    袁方笑道:“我妈念叨了好多天了,说要是我回来,把家里做的番茄炖牛腩带一小盆过来——她知道你爱吃。”

    司景登时眉开眼笑。

    他自出道起就是袁方带的,和袁方的家人也见过好几面。司景这孩子长得没话说,在面对长辈时也不那么拽了,认认真真听人说话,很能让人生出好感。袁方的妈妈就见过他两三次,从那之后就挂在了心上,每回都要跟袁经纪人强调把司景养胖点。

    袁方也觉得邪乎。按这小祖宗一天到晚嘴不停地吃鱼的架势,怎么就不见发胖呢?

    瞧那小胳膊小腿,该怎么细照样还怎么细,半点需要保持身材的担忧都没生出来。

    让喝凉水都长膘的大多数中年男性嫉妒的眼发绿。

    司景浑然不觉,从后座上使劲儿往前凑了凑脑袋,提要求:“腌的鱼也要。”

    袁方脑壳疼,把他的头推回去,“行行行,鱼也给你带——赶紧的,坐好了——”

    又咂咂嘴。

    “这两天我不在,谁看着你?”

    他扭头问正在开车的生活助理,“白寻,你有事没?”

    白寻转着方向盘,笑得很腼腆,“袁哥尽管去,我没事,我会陪着司哥的。”

    袁方奇怪:“你不回去?”

    他看过白寻的简历,像那种小县城,往往对这种传统更为看重。清明节不会去烧纸,搞不好是要被左邻右舍戳脊梁骨议论的。

    “嗯,不回去,”青年轻描淡写,“我没有什么需要祭拜的人。”

    后座的阚泽蹙了蹙眉。袁方自觉说了惹别人伤心的话,忙转了话题,再不提起此事。

    司景却还是要祭拜的。

    清明节当天,他起的很早,没让人跟着,和阚泽两人开着车一路往回,足足开了五六个小时,车子踏上了熟悉的黄土地。几十年过去,这儿的变化相当大,司景从车中钻出来,站在阚泽撑着的伞下,微微呵出一口气。

    村子住的比当年更加集中,家家户户都是两三层的小楼,独自框了个院子,里头养点鸡鸭,自己吃用,很有些野趣。这会儿下着雨,在外头走动的人倒不是很多,司景抬眼一望,在山上的那片集体坟地那儿看见了许多个晃晃悠悠的雨伞。

    那都是去祭拜的。

    他没往山上去,反而领着阚泽往另一端走:“这条路。”

    阚泽跟在他身后。雨天路滑,这会儿黄土地泥泞一片,更加不好走,司景倒像是习惯了,爱干净的毛病并没在这儿体现出来,裤腿溅上了泥星也一声不吭。他们提着大包小包,里头是阚泽买的上坟用的东西,两人踩着泥,往山背后走。

    这一块儿没什么人烟,当日长得茂密的树林也未被砍掉。如今再来,早已经长得遮天蔽日了。

    阚泽对这路仍有印象。他低声问:“那边是那条河?”

    司景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嗯。”

    河没有再开发,许是因为搬来时听说了屠村的惨状,现在住在这儿的村民们集资在河边立了个碑。碑上刻的,是他们知晓的死在那场屠杀中的人的名字。

    他们只刻上了调查出来的几个,后头却不知为何,名字竟然被补全了。

    有人补上了剩下的。

    司景立的坟隐在这山林里。当年兵荒马乱,他怕自己走了,这些又会被人破坏,索性建在了里头。好在他记路,找起来倒也不困难,不久便看见二十几座坟头隐在树中,上头插着的枝叶早已经枯黄。

    “就这儿了。”

    他停下脚步,一一指给阚泽看。

    “那是隔壁的二狗子,那是他家小孩狗蛋;那边是霞丽她们几个,小姑娘喜欢一块儿玩,我都把她们放在一起了;那边是赵大妈一家,祖孙几代都在这儿,跟他们那时候一样,挨着村长;那边儿……那边儿……”

    他忽然卡了壳,声音也像是梗住了。

    “那边——”

    他不用说出剩下的话,阚泽也已经心知肚明。

    那是赵大司和李春景的墓。

    准确来说,是一家三口的墓。

    包被打开了,里头的黄纸都被一沓沓抽了出来。阚泽为他撑着伞,司景自己拿打火机点燃了几张,默默放在坟上,嘟囔:“你可别嫌我烧的少,这东西烧多了对环境不好的……剩下的我都给你们埋了,你们要真能用,那就用,别客气,我现在挺能赚钱的。”

    “哦对了,还有小孩儿衣服……我也不知道男孩还是女孩,反正你们当时说男孩女孩都喜欢的,我就给他男女各买了两套……”

    刚出生的孩子的衣服很小,与小臂差不多长。司景一块儿给封进塑料袋里,吸吸鼻子,拿棍子吭哧吭哧在旁边挖了个坑,把东西一同埋下去。

    “再给你喝杯酒,”司景说,把小酒盅也掏出来,里头满满倒上红酒,“我跟你们说,你们都没喝过这东西——都得感谢我知道吗?要不是我,你们上哪儿喝去!”

    他自己也倒了杯,放在唇边,一仰脖饮下去了。不知道是酒气还是旁的什么,青年的眼角微微有些发红。

    “自己都准备去赴死了还担心我,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好的很!”

    他揉揉鼻子,恶声恶气。

    “我现在有可多人喜欢了,好多好多人都叫着喊着要养我!”

    两座坟只是立在那里,紧紧地挨靠着。上头插着的柳枝弯弯的,像是在笑。司景胸口发闷,声音忽然轻了。

    “——别担心了。”

    “